美国空军学院

美国空军学院公立学院

United States Air Force Acad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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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创建之前,空军以及之前的陆军航空队为了建立一所独立的空军军官学校而努力了数十年。早在1918年,A.J.汉隆中校就写道,“如同陆军军官学校和海军军官学校是陆军和海军的骨干,也必须有一所航空学校作为空军部队的骨干。任何一个军种都应当有这样一个机构为其初级军官注入热爱国家、服役意义、荣誉至上的理念。”亦有其他军官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在1919年,众议院议员查尔斯·F·柯里提交了关于学校的提案,但其关注的是费用、课程设置以及选址,从而导致提案的流产。1925年,空军部队的先驱比利·米切尔将军在国会山也表示“建立一所空军院校来构成航空部队的永久骨干力量、并将其列入编制序列、就如同‘西点军校之于陆军、海军军官学校之于海军’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米切尔的观点没有得到立法者的足够重视,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美国空军官学校的概念才开始成型。

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为空军军官学校的建立提供了有利推动,其中明确指出要将空军确立为一个独立的军种。按照最初的设想,空军部长W·斯图尔特·赛明顿谈妥了要将至多西点军校与美国海军军官学校毕业学员的25%委任为新成立的空军部队的军官。这只是个短期的权宜之计,军种之间的分歧很快促成国防部长詹姆斯·福莱斯特建立了军事院校委员会。1950年1月,由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哥伦比亚大学校长领导的军事院校委员会断定空军部队的需要不能由两所已有的军事院校满足,应当建立一所空军军官学校。

在委员会提出建议之后,国会于1954年通过法案开始建立空军军官学校,艾森豪威尔总统于同年4月1日签署法案。法案创建了一个顾问委员会来决定学校校址。在委员会中有查尔斯·林德伯格、卡尔·斯帕兹将军以及后来学校的第一任校长休伯特·R·哈蒙中将。委员会在45个州考察了582个地点,行程2万1千多公里,最后确定了3个位置,分别是伊利诺伊州奥尔顿、威斯康辛州的日内瓦湖、以及最终成为校址的科罗拉多州春城。时任空军部长哈罗德·E·塔尔伯特与1954年6月24日宣布校址的选定。同时,空军训练指挥部(ATC)开始为学校制定详细的课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