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婚姻移民
导语
由于地广人稀,加拿大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依靠稳定的移民数量。而在众多的移民方式中,婚姻移民是优先的。加拿大移民法鼓励家庭团聚。未婚妻或未婚夫,可以申请移民去加拿大,与他们在加拿大的未婚配偶团聚,并在加拿大完成婚礼,在加拿大定居。
·必須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18歲或以上
·書面上保證會從經濟上支持配偶/伴侶的生活,從配偶/伴侶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當日算起,至少持續3年
·保證被擔保人不會向政府尋求社會救助
·16歲以上
·盡力從經濟上支持自己的生活
·沒有和除擔保人外的其他人結婚
·若你受配偶/伴侶擔保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則你5年內不可以擔保他人
·如果你和你的你的配偶/伴侶在加拿大同居,但你在加拿大無合法身份,你仍然可以受其擔保移民
·接受體檢及背景調查
·無犯罪記錄
·在過去不滿足擔保協議條款
·沒有根據法庭令支付前配偶/伴侶或子女的贍養費
·正領取社會福利金,且領取理由不是殘疾
·有犯罪記錄
·你曾經擔保過你的前配偶/伴侶移民加拿大,而被擔保人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至今未滿3年(申請在2012年3月2日前遞交)/5年(申請在2012年3月2日后遞交)
·過去5年內受配偶/伴侶擔保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未償還移民貸款,逾期付款或錯過付款
·正在被監禁
·未被解除破產
·被擔保人在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當日起,仍需和擔保人合法同居2年
·申請時需要強力的交往證據